关于2018级高一新生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及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免学费申请的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新生可向我校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以下简称为“建档”),申请建档的同学须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表》(附件2),并到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民政局审核盖章,到校报名时还需与①户口本复印件2份(复印户口本的第一页,也就是有户别、户号、住址的那一页面,及学生信息的那一页面)、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③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请根据家庭贫困类型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属于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一份(复印整本)和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材料一份(原件)(证明模板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二者缺一不可;
2.属于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属于非建档立卡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属于孤儿的,需再提供孤儿证复印件一份);
4.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县级民政局开具的低保户证明及低保金领取记录复印件(如没有低保证,可只提供县级民政局开具的低保户证明和近一季度、含当月的低保金领取记录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
5.属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人均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40%),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6.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人均收入不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40%),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7.属于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如病历、下岗待业证、单位证明等)。
特别说明:
1.《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表》(附件2)已印在同一张纸上,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生也可在广西百色高中校园网→德育园地→学生资助”(/Article/Class35/xszz/Index.html)自行下载打印]
2.附件2《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或民政部门”盖章处必须是表内要求的相关部门盖章,不可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民主评议”及“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由学校填写;调查表及申请表的其它地方要求学生必须如实详细的填写,家庭住址必须按户口本上的详细地址来填写
3.属于库区移民子女的学生,可享受免除学费59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百色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一楼103室)领取《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 或自行到“广西百色高中校园网→德育园地→学生资助”(/Article/Class35/xszz/Index.html)下载打印,根据表内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到县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不可盖乡镇的水库管理部门公章)。申请表到校报名时交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注:新生入学时需先把学费交上,待提交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无误后,才能退还学费590元)
4.百色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话:0776-2820495
百色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
《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表》(附件2)
2018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 |